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1986年2月14日,国务院批准成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事件经过
20世纪80年代初,为推动中国科技体制改革,变革科研经费拨款方式,中国科学院89位院士(学部委员)致函党中央、国务院,建议设立面向全国的自然科学基金,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首肯。随后,在
邓小平同志的亲切关怀下,国务院于1986年2月14日批准成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1986年初成立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并根据国家发展科学技术的方针、政策和规划,以及科学技术发展方向,面向全国资助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基金主要来自国家财政拨款。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作为中国支持基础研究的主渠道之一,面向全国,重点资助具有良好研究条件、研究实力的高等院校中和科研机构中的研究人员。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作为管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自然科学基金委根据国家发展科学技术的方针、政策和规划,有效运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支持基础研究,坚持自由探索,发挥导向作用,发现和培养科学技术人才,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逐渐形成和发展了由研究项目、人才项目和环境条件项目三大系列资助格局。坚持以创新能力建设为主线,以培养和造就大批创新人才为核心,以创新环境建设为重点,以机制和体制创新为保障,不断提高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
二十多年来,自然科学基金在推动我国自然科学基础研究的发展,促进基础学科建设,发现、培养优秀科技人才等方面取得了巨大成绩;为提升基础研究创新能力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为我国基础研究的发展和整体水平的提高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