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12月24日,国务院制定《质量振兴纲要(1996—2010年)》。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提高我国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总体水平,指导质量工作,特制定《质量振兴纲要(1996年-2010年)》。
质量振兴的主要目标是:经过5至15年的努力,从根本上提高我国主要产业的整体素质和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使我国的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跃上一个新台阶。重点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成效:
--到2000年,主要产业的整体素质有明显提高,并初步形成若干个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重点产业及一批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到2010年,主要产业的整体素质基本适应国际经济竞争的需要。
--到2000年,主要工业产品有百分之七十五以上按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优等品率有明显提高,产品售后服务有明显改善;国家重点产品可比性跟踪监督抽查的合格率达到百分之九十以上;出口产品的出厂合格率达到百分之百;主要产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基本达到国家标准。到2010年,主要工业产品有百分之八十五以上按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优等品率有较大幅度提高,形成规范化的售后服务网络;国家重点产品可比性跟踪监督抽查的合格率稳定在百分之九十五以上;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名牌产品;主要产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据此,要突出抓好原材料、基础元器件、重大装备、消费品等四类重点产品的质量。
原材料类:到2000年,煤炭、钢铁、有色金属、石油化工等主要原材料工业的产品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并有一定比例的产品质量达到国外先进水平。到2010年,主要原材料的产品质量有1/3-1/2达到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一些重要原材料的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基础元器件类:到2000年,机械、电子等基础元器件的质量总体水平力争达到发达国家20世纪90年代初水平,机械基础件的可靠性有较大幅度提高,电子元器件的可靠性平均提高一个数量级,汽车关键零部件的质量和整车配套能力有所突破。到2010年,机械、电子等基础元器件的质量水平力争接近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 重大装备类:到2000年,机械、电子、石油化工等重大装备的安全性能指标全部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到2010年,机械、电子、石油化工等重大装备的整机可靠性接近或达到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
消费品类:到2000年,主要消费类产品的质量、安全和卫生指标全部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主要耐用消费品的技术质量指标和整机可靠性接近或达到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到2010年,主要消费类产品的质量、安全和卫生指标达到国际标准,主要耐用消费品的技术质量指标和整机可靠性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能力的名牌产品。
--工程质量:到2000年,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综合试车和验收一次合格,确保连续生产或正常使用,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百分之九十,其中优良率达到百分之三十五以上。到2010年,竣工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百分之九十六,其中优良率达到百分之四十以上。
--服务质量:到2000年,铁路、交通、民航、商业、旅游、医疗卫生以及金融、保险、房地产、信息咨询等传统和新兴服务行业,全面推行服务质量国家标准,初步实现服务质量的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到2010年,服务质量基本达到国际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