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通过威斯敏斯特法案
1931年12月11日,英国议会正式通过《巴尔福宣言》,成为威斯敏斯特法案。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英国力量削弱,自治领的离心力加强,英国与各自治领关系的法律已不适应现实的需要。1925年6月鲍尔温政府修改了自治领和英国之间的联系方法,即联系不再通过殖民地部,而是通过专设的自治领部。1926年10月19日至11月18日,伦敦帝国会议通过了一系列决议,被称为《巴尔福宣言》,宣称英国和各自治领都是英帝国内的自治共同体,地位平等,在它们的内政和外交事务各方面互不从属,共同效忠英王,在英联邦中它们是自愿联合的成员。
《巴尔福宣言》在1931年12月11日获得议会通过,成为威斯敏斯特法案,正式确立英国和各自治领的关系。英国的自治领——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南非和爱尔兰均为英联邦内自由和平等的国家,它们与联合王国一起组成英联邦,共奉英王为国家元首;各自治领议会与帝国议会平等,英国议会的任何一项法律,未经自治领承认对自治领均不适用。自治领可以修改和废除过去帝国议会通过的任何法案,自治领颁布的任何法律无须经英国议会批准;各自治领内政外交自主。威斯敏斯特法案规定英联邦是一个自由、平等国家的松散联合,肯定了各自治领的独立地位和与宗主国的平等立怯权,成为现代英联邦的法律基础,被称为《英联邦的大宪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