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3年11月6日,甘地在南非领导一次游行时被捕。
甘地一生饱经忧患,历尽坎坷。出生于英国殖民桎梏下的印度,成长在一个虔诚信奉仁爱、不杀生、素食、苦行的印度教的家庭。自幼腼腆、羞怯、循规蹈矩。13岁便依父母之命与一同龄文盲女孩结婚。16岁丧父,第1个孩子出生便夭折。从小学到中学,甘地一直平庸无奇。少年时代虽受当时革新之风的感染,曾经尝试打破素食以强身健体、振兴民族国家,终因摆脱不了从小所受的教育,半途而废。
19岁时,不惜被开除种姓身份,远涉重洋,赴伦敦求学。异域的文明曾令甘地产生过深刻的自卑而拜倒在它的脚下,宗教陈规的约束使其在一个全新环境里无所适从。短时的迷惘与摸索之后,终于放弃了对西方文明的盲目模仿,坚持了原有的宗教信仰并兼收并蓄其他宗教教义,接受了英国法制思想的教育,取得了伦敦大学的律师资格。学成归国后,开始在孟买从事律师业务,却历遭挫折。第一次替人打官司就因临阵怯场而砸锅。半年后打道回府,在家乡拉奇科特靠兄长和亲友的资助维持律师业务。律师业务的毫无起色及令人窒息的环境,倍感苦闷压抑。当有个来自南非印度人的案子要他处理时,便义无反顾地踏上了前往南非的历程。1913年11月6日,甘地被捕,当时他正领导一群印度矿工在南非游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