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届美国总统富兰克林·皮尔斯诞生
山南慕北
2015-11-19
富兰克林·皮尔斯
他的父本杰明·皮尔斯曾任新罕布什尔州州长。皮尔斯1820年考入鲍上因学院,毕业之后,继续留在鲍土因学院,改学法律。富兰克林·皮尔斯是同情南方政治主张的北方人。1854 年美国国会通过《堪萨斯—内布拉斯加法案》,允许该两州公开畜奴,引起了堪萨斯内战。皮尔斯站在南方奴隶主的立场上,派兵镇压反对奴隶制的移民。他对外奉行扩张政策,对我国台湾省怀有野心,并勾结英、法帝国主义对我国和其他国家进行侵略活动。由于他对南方的同情不能见容于北部各州,促成了国家的分裂,故担任四年总统就下了台。
美国和墨西哥战争结束后,皮尔斯回家乡重操律师业。1848年选举中,民主党又提名他为新罕布什尔州州长候选人,他婉言拒绝。1850年11月新罕布什尔州召开第五届制宪会议,皮尔斯当选为主席。
皮尔斯是一个有争议的人物。少年时期,他恶习较多,却仍得到一些乡亲的欢迎,因为他会来事;早年从政本无政绩,却能青云直上,因为他能说会道,善交际;从军时亦无战绩和军事艺术可言,但却爬上了将军的位置,因为运气好。这不是性格而是方法——两面人的方法。所以,有人批评他过于“圆通”。当权者事事过于圆通、圆滑,则是一种能力低下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