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甲级战犯梅津美治郎出生
浅草
2015-11-27
梅津美治郎
梅津美治郎(Umezu Yoshijiro,),日本大分县人,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日本在任时间最长的关东军司令和末任参谋总长,是日本军国主义侵华战争和对外扩张侵略政策的重要人物,侵华战争的罪魁之一,东京审判的28个法西斯战犯之一,最高军衔为大将。曾逼迫何应钦签署臭名昭著的《何梅协定》,1937年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时任陆军省次官。在5年担任关东军司令期间,大肆压榨并屠杀中国东北地区的人民,同时策划对苏联开战,并签署了扩建七三一部队的命令。后因日本的形势急转直下而回国转任参谋总长,直至日本政府被迫投降。 1948年11月,梅津以甲级战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1949年1月8日,梅津美治郎因患癌症死于东京巢鸭监狱。
他在日本军界被认为是一个手腕灵活、精明强干的将军,从他的经历也可看出,梅津美治郎一直是飞黄腾达、青云直上的。一些历史学家对他的评价是:“个子不高,表面上态度和蔼,毫无傲慢之气,而且用语也给人以谦恭文雅的感觉。但此人事实上表里不一,着实是个人面兽心的人。如不着军装,绝大多数人都想不到他就是统帅着百万侵华日军的大将司令官。”
1946年1月,根据波茨坦公告惩处战犯的规定,驻日盟军最高司令部发布特别公告,宣布在东京成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及惩处犯有破坏和平罪、破坏战争法规罪和违反人道罪的日本首要战犯。盟军最高司令部从1945年9月11日开始,先后以重大战争罪犯嫌疑名义,逮捕东条英机等人。梅津虽然长期身居军队要职,罪恶多端,但是美国方面却没有把梅津列入战犯名单之内,后来,苏联以梅津担任关东军司令官达五年之久,阴谋对苏战备为由把他和驻苏大使重光葵逮捕,并被关进巢鸭监狱。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于1946年5月3日上午在旧日军陆军省内开庭审判。在审判期间,梅津仍坚持其顽固立场,拒不认罪,自翊为“忠实的军人”,必须“忠实于自己的信念”,以此为由对罪责一概加以推卸。并声称人世间不会对他做出恰当的评价,只有上帝才会对他做出公正的裁决。远东国际军法庭于1948年11月20日以战争罪(十八年间一贯为控制东亚及太平洋的阴谋、对华实行侵略战争、对美实行侵略战争、对英实行侵略战争、对荷兰实行侵略战争,对苏联实行侵略战争、)判处梅津无期徒刑。此时他已经患上直肠癌,这很可能便是有6个法官反对处以他极刑的主要原因(庭上法官总共为11个)。梅津美治郎于1948年12住进同爱医院。1949年1月8日,梅津美治郎因患癌症死于东京巢鸭监狱。
梅津虽然是陆军士官学校毕业的高材生,长期身居军队要职,但留下来的文字材料却很少。自己从不写日记和笔记,不爱说话。绰号“石头人”而且总是拒绝为别人挥笔题字。他一生只为母校熊本陆军地方幼年学校书写了匾额。死时的遗书只有五个字“幽窗无历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