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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劳工会领导人、长沙劳工领袖黄爱、庞人铨遇害

浅草 2015-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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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爱、庞人铨墓
  1922年1月17日,湖南劳工会领导人、长沙劳工领袖黄爱、庞人铨遇害。
  黄爱,(1897-1922)原名正品,号建中,湖南工人运动领袖,革命烈士。民国10年3月,发动湖南第一纱厂工人,两次组织大规模游行示威。赵恒惕便派军警包围劳工会,将黄爱、庞人铨逮捕。未经审讯,即于17日清晨,将其杀害于浏阳门外。时年25岁。遗体公葬岳麓山。
  庞人铨(1897—1922)湖南湘潭人,字寿纯。湖南工人运动领袖之一。1917年毕业于湖南省(立)甲种工业学校。1920年与黄爱在长沙共同组织湖南劳工会,任出版部主任,并建立女工新剧组。1921年写有《人道之贼》、《金钱万恶》和《社会福音》等新剧,同时,通过劳工会领导工人罢工斗争。1921年底加入社会主义青年团。1922年1月17日与黄爱一起被湖南军阀赵恒惕杀害于长沙。
  黄、庞二烈士之死震惊了湖南劳工界,在全国工人中也激起强烈反应。毛泽东得悉黄爱、庞人铨被害,立即从板仓杨开慧家中返回长沙城,在一师校长易培基家召开会议,决定开展一个悼念黄爱、庞人铨,控诉和反抗赵恒惕的运动。随后,在船山学社先后两次主持黄爱、庞人铨追悼会,并印发纪念特刊。同时,派正在安源的李立三到常德动员黄爱父亲同去上海,向社会控诉赵恒惕的暴行。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称他俩是“中国第一次为无产阶级而死的先烈”。
  1922年5月1日,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一致决定每年1月17日,为黄、庞殉难纪念日。周恩来在法国写的《生别死离》一诗,赞扬他俩“是中国卢(森堡)、李(卡克内西)”。李大钊的《黄、庞流血记序》指出:“黄、庞两先生用他们的血,为我们大书特书了一个新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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