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文艺座谈会
1997年1月1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文艺工作的若干意见》。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文艺工作的若干意见
(一九九七年一月十一日)
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主要是思想道德文化建设作出了战略部署。认真贯彻六中全会精神,繁荣社会主义文艺,对于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文化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文艺工作的形势和任务。
(1)社会主义文艺是我们党领导的革命和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条重要战线。社会主义文艺以自己的独特形式和魅力,反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现实生活,讴歌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奋发精神,塑造生动感人的艺术形象,对振奋民族精神,陶冶道德情操,提高审美情趣,丰富文化生活,引导人们追求真善美,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文艺肩负着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激励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光荣使命。
(2)一九九二年
邓小平同志视察南方的重要谈话的发表和党的十四大召开,标志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文艺事业注入了新的活力。广大文艺工作者与党同心同德,与人民血脉相连,文艺战线精神振奋,创作繁荣,队伍壮大,事业兴旺。文艺体制改革取得进展,管理工作得到加强,文艺作品数量增多,题材、体裁、形式、风格多种多样,主旋律日益突出,人民群众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同时,文艺工作也面临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从总体上看,文艺创作与时代前进的要求还不相适应,精品力作不够多,文艺改革和管理的任务还很重,队伍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重视,认真解决。
(3)全面实现跨世纪宏伟目标,迫切需要文艺事业有一个大的提高和发展。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伟大进程中,文艺事业天地广阔,工作大有可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文艺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繁荣和发展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艺事业,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文化环境。
二、文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方针原则。
(4)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
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自觉地服从和服务于全党全国工作大局。要努力学习和运用
马克思主义的文艺理论,认识生活本质,把握时代精神,指导工作实践,把最好的精神食粮贡献给人民。
(5)积极认真地贯彻党的文艺工作方针原则。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工作中,要坚持重在建设,团结鼓劲;坚持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坚持深入生活,深入实际,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坚持继承创新,走改革开放之路。
(6)社会主义文艺是人民大众的文艺。人民需要艺术,艺术更需要人民。人民生活是文学艺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唯一源泉。在人民的历史创造中进行艺术的创造,在人民的进步中造就艺术的进步,这是社会主义文艺保持活力的关键所在。要深深植根于人民群众的历史创造活动,继承发扬民族优秀文化和革命文化传统,积极吸收世界文化优秀成果,古为今用、洋为中用、推陈出新。要大力倡导一切有利于发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思想和精神,大力倡导一切有利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思想和精神,大力倡导一切有利于民族团结、社会进步、人民幸福的思想和精神,大力倡导一切用诚实劳动争取美好生活的思想和精神,激发全国各族人民艰苦创业、建设祖国的巨大热情。
(7)积极发挥文艺家的积极性、创造性,努力在文艺界形成生动活泼、团结向上的良好氛围。充分尊重文艺规律,充分尊重文艺家的劳动,在艺术创作上提倡不同形式和风格的自由发展,在艺术理论上提倡不同观点和学派的自由讨论。只要能够使人们得到教育和启发,得到娱乐和美的享受的作品,都应受到欢迎和鼓励。要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艺,为两个文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三、大力繁荣文艺创作。
(8)繁荣创作是文艺工作的中心环节。要树立精品意识,实施精品战略,在文学艺术各门类中,努力创作更多思想性艺术性统一、具有强烈吸引力感染力、深受广大群众欢迎的优秀作品,带动文艺事业的全面繁荣。
积极推动文学创作的繁荣,提高小说、诗歌、散文、报告文学和戏剧影视剧本的思想艺术水平,特别要着重抓好长篇小说的创作。切实加强电影生产,健全制片的科学管理,多出群众喜爱的优秀影片。提高广播、电视文艺节目的质量,推出更多的名牌文艺栏目和优秀电视剧(片)。努力促进少儿文艺创作,推出思想内容健康、知识性趣味性强、富有艺术魅力的少儿作品。着力抓好反映现实生活的舞台艺术和其他门类的艺术创作,推出更多更好的戏剧、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曲艺、杂技、摄影等方面的优秀作品。
发挥少数民族文化特色,繁荣少数民族文艺。认真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尊重各民族风俗习惯,积极扶持反映少数民族生活、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进步的文艺创作。
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是弘扬主旋律、推动优秀作品生产的重点工程。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规划,精心组织,提高质量,多出精品,更好地发挥这一工程在精神产品生产中的示范作用。
(9)积极开展健康的群众文化活动,努力做到雅俗共赏,寓教于乐。加强社区文化、村镇文化、企业文化和校园文化建设,重视民间文艺,鼓励业余文学艺术创作,积极吸引广大群众参与各种形式的文艺活动。开展文化扶贫,推动文化下乡,建设边疆文化长廊,组织好重要节庆日的群众文化活动,进一步丰富城乡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
(10)加强文艺评论,改进文艺评奖。文艺评论是文艺发展的重要推动力,要坚持实事求是,与人为善,以正面引导为主。要倡导正确的创作思想,热情介绍优秀作品,帮助人们提高鉴赏水平。对有缺点的作品,要秉笔直书,真诚帮助。对有错误的文艺观点,要敢于批评,以理服人。那种淡漠“二为”方向、远离群众实践的倾向,那种迎合低级趣味、“一切向钱看”的倾向,那种鄙薄革命文艺传统、推崇腐朽文艺思潮的倾向,都是错误的,应该坚决反对。加强文艺理论建设,积极办好报刊、电台、电视台的文艺评论栏目。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少而精的原则,做好文艺评奖工作,促进文艺创作的繁荣。
四、深化文艺体制改革。
(11)深化文艺体制改革是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事业的必由之路。文艺产品具有不同于物质产品的特殊属性,对人们的思想道德文化素质有重要影响。文艺体制改革既要促进文艺生产面向市场,又不能听任市场的自发选择。改革要有利于发挥广大文艺工作者的用积极性和创造性,多出优秀作品,多出优秀人才。基本目标是,建立起符合精神文明建设要求,遵循文艺发展内在规律,发挥市场机制积极作用的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文艺体制。
(12)改革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区别情况、分类指导,积极推进、逐步展开。艺术表演团体的改革,要进一步理顺国家同文艺院团、院团同个人之间的关系,逐步形成国家保证重点、鼓励社会办团的发展格局。电影体制改革,要认真贯彻《电影管理条例》,拓宽电影投资渠道,确保重点影片的资金投入,真解决农村和老、少、边地区人民群众看电影难的问题。电视艺术管理体制改革,要加强全国电视剧题材规划和电视艺术生产的管理,建立规范的电视剧(片)交流市场。各类文艺企事业单位都要深化内部改革,建立健全既有竞争激励又有责任约束的机制。
五、加强文艺事业的管理。
(13)繁荣需要管理,管理促进繁荣,要用符合文艺规律的办法来管理文艺。管理要适应中国国情,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促进文艺事业的繁荣健康发展。要努力探索和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文艺工作管理制度。要加强创作生产规划,合理调整事业布局,注意把握导向,提高质量,增进效益。提倡什么,允许什么,限制什么,反对什么,旗帜要鲜明,措施要得力。
(14)加快文艺立法。在认真执行现有文艺法规的同时,抓紧制定广播、电视及美术、演出、娱乐市场等方面的法规。到本世纪未下世纪初,逐步建立起较为完整的文化工作法规体系,为维护文艺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发展、实现文化事业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提供切实的法律保障。
(15)完善文化经济政策。认真落实中央有关文化经济政策的各项规定。国家有计划、有重点地逐步增加对文化事业的财政投入。进一步完善宣传文化事业的财税优惠政策。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要专款专用。建立文化艺术事业发展基金,鼓励社会力量资助文艺事业。积极扶持代表国家艺术水平或地方、民族特色的文艺单位和高质量的文艺产品。对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文艺事业,要采取有效措施增加投入。坚持勤俭办文艺事业,充分发挥现有文化设施的作用。
(16)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文化市场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决不允许成为腐朽思想文化滋生蔓延的场所。要积极培育和完善文化市场,大力扶持健康的文化产品,倡导适合广大群众消费水平的有益文化娱乐活动。要维护合法经营,保护知识产权。建立健全文化市场稽查队伍,实行培训、考核,奖惩和持证上岗制度,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坚持经常性管理和集中行动相结合,积极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除黄色出版物、打击非法出版活动的斗争,促进文化市场繁荣健康发展。
(17)加强中外文化交流工作的管理。积极开展中外文化交流,让中国更好地了解世界,让世界更好地了解中国。对国外来华文艺展演、中外合作生产文艺作品以及书刊、影视、音像产品进口等,要按有关规定保好管理工作。对外介绍文艺作品,包括展演,参赛等项目,要加强协调,归口管理,努力把更多体现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当代中国人民精神风貌的优秀文艺作品推向世界。
六、建设高素质的文艺队伍。
(18)建设一支热爱祖国、热爱人民、事业心强、艺术素养高的文艺队伍是繁荣文艺的迫切需要。广大文艺工作者要努力学习,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文化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创作思想。采取各种形式,深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第一线,深入厂矿、农村、学校、街道和连队,自觉地在人民的生活中汲取素材、主题、情节、语言、诗情和画意,丰富积累,充实自己。要发扬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刻苦钻研,潜心创作,精益求精,力戒粗制滥造,认真严肃地考虑自己作品的社会效果,自觉地把个人创作同繁荣社会主义文艺事业的崇高使命紧密结合,成为名副其实的人类灵魂工程师。
(19)维护和增进文艺队伍的团结。文艺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干部要带头搞好团结,通过自己的模范行为,增强队伍的凝聚力。作家艺术家要相互信任、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支持,以大局为重,团结一致向前看,在繁荣社会主义文艺的共同目标下,齐心协力,共同构筑中华民族宏伟壮丽的文艺大厦。
(20)制定和实施跨世纪文艺人才工程规划。适应未来十五年我国文艺事业发展的需要,有计划地加强文艺骨干队伍特别是中青年优秀人才的培养工作,创造有利于优秀文艺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努力培养越来越多的紧跟时代步伐、热爱祖国和人民、艺术精湛的作家艺术家。加强文艺院校建设,不断为文艺战线输送优秀人才。
七、加强和改善党对文艺工作的领导。
(21)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必须加强和改善党对文艺工作的领导。要正确制定文艺方针政策,积极倡导文艺工作者学习马克思
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充分发挥广大文艺工作者的积极性,保证文艺发展的正确方向。各级党委及其宣传文化主管部门要尊重文艺发展的规律,尊重作家艺术家的创造性劳动,既要注意防止横加干预,又不能听之任之,真正做到团结鼓劲,尊重信任、热情帮助、正确引导。
(22)切实加强文艺界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配备好文艺部门和单位的领导班子,特别要注意培养和选拔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实绩突出、群众信任的年轻干部。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加强理论学习,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党员文艺工作者首先是共产党员,必须遵守党章,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群众中作出表率。
(23)党的领导干部和各级宣传文化工作部门要密切同广大文艺工作者的联系,广交深交朋友。建立文艺通气会制度,定期通报中央有关精神和文艺工作情况。经常与作家艺术家谈心,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重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在组织文化活动、活跃群众文化生活方面的重要作用。
(24)积极发挥文艺界人民团体的作用。文联、作协是党领导的由各民族文学艺术家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党联系广大文艺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各级党委要加强对文联、作协的领导,支持他们按照党的方针政策积极开展工作。文联、作协要加强机关建设,认真履行联络、协调、服务的职能,满腔热情地为作家艺术家服务,多办实事。要加强业务培训和行业自律,倡导良好职业道德。注意发挥各类文艺学会、研究会和文化团体的积极作用,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指导、管理的责任。
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一项伟大的开创性事业。沸腾的时代生活,深刻的社会变革,为社会主义文艺的繁荣和发展提供了极好机遇。一切爱国的、立志于民族振兴和国家富强的文艺工作者,都应该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紧跟时代步伐,施展聪明才智,谱写出无愧于中华民族的催人奋进的宏伟篇章。全国各族文艺工作者要紧密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振奋精神,同心同德,努力开创文艺工作新局面。